狮象相搏,得法者胜——全国首例反不正当竞争大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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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智平.狮象相搏,得法者胜——全国首例反不正当竞争大案开庭[J].中国质量万里行,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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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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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特别摘出本文中的一句话,请各位咀嚼:"至于广告宣传,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基础上可展开想象的翅膀,但时刻注意别飞得太远,成为猎人的目标。"1995年8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场诉讼标的高达555万元的反不正当竞争案在这里正式开庭。被全国近百家传媒爆炒的多角诉讼进人一审。座无虚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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