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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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秋生.政府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J].现代经济,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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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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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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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的顺利实施,为物业管理市场化扫清了道路;房地产业的大发展,为物业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加上物业管理在我国探索实践20余年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物业管理市场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如何把握好机遇,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是各地政府主管部门面临的共同课题。以下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点认识,供业内交流探讨。概括起来说,就是重点抓好“五个一”,即:一个制度——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一个机制——推行“招投标”机制,一个关系——理顺物业管理与各“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一个市场——培育“物业管理交易市场”,一个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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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化进程 政府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 房地产业 市场空间 管理体制 制度建设 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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