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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赔偿制度中的先行处理程序的完善
作者姓名:宋扬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7
摘    要: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但是,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一个可行的先行处理程序,使其成为阻碍公民获得赔偿的一道门槛。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必须修改和健全先行处理程序。

关 键 词:国家赔偿 先行处理程序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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