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颁布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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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敏.在《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颁布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J].资源与发展,200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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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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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志们: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法制办法等有关部门的协助推动下,《山东省节能考察办法》于今年8月29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9月14日韩省长签发了省政府第182号令,从1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不仅是我省节能战线的一件大事,而且是我省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我省的节能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182号省政府令,做好节能监察工作,推动我省节约型社会建设,今天,省经贸委、省法制办联合召如开贯彻实施《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座谈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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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节能监察 山东省 座谈会 省政府 经济生活 法律保障 节能工作 监察工作 社会建设 经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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