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未经认证又假冒该如何定性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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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振详,游德清.产品未经认证又假冒该如何定性处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2):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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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详 游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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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省漳州市质监局 2. 华安县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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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某县质监局在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中,发现某电器厂生产的电子镇流器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3C”标志)。经立案调查查明:①该电器厂未取得电子镇流器强制性认证证书,属无证生产;②该款电子镇流器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各为“上海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属假冒;③电器厂共生产该款违法产品660只,其中已出厂销售300只,库存360只,违法所得1500元,货值金额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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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性产品认证 电子镇流器 处罚 生产厂 电器厂 执法检查 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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