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业预防性反洗钱制度的几点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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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海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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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新《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证券和保险等更多金融行业纳入了反洗钱规制范围,意味着保险业金融机构即将开始承担法定的反洗钱义务。国内反洗钱制度体系也对国际通行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交易报告提交和内部控制等预防性反洗钱制度作了一般性规定。本文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保险业反洗钱的预防性制度建设作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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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洗钱制度 保险业 预防性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义务 一般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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