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两税合并过渡期可定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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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茹.专家建议:两税合并过渡期可定为5年[J].中国经济周刊,2006(11):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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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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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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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近日由财政部主导起草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暂不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但两税合并已是大势所趋。对于人们担心的两税合并后是否会对外资带来冲击,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会给外资企业一定的过渡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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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过渡期 专家建议 企业所得税法 外资企业 全国人大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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