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十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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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士能.大力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十周年[J].中国集体经济,2001(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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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士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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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已经十周年.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关于城镇集体经济唯一的一部综合性法规.<条例>以我国<宪法>为依据,坚持党和政府支持、发展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的一贯思想,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城镇集体企业在探索中取得的新经验,推动了城镇集体企业体制的改革创新及生产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与当前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因此,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纪念<条例>颁布十周年,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国家对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是我国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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