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企业将“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转增“资本公积”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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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进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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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矿集团张家口盛源宣东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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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煤炭生产企业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与安全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冲减维简费,同时增加累计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但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否合理,愿在同行中异型讨论,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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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 “资本公积” 维简费 煤炭企业 会计处理方法 煤炭生产企业 实际价值 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 质 费用 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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