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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治金.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思考[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4,12(2):10-12.
作者姓名:张治金
作者单位:广州东山宾馆,广州,510080
摘    要:“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为:实行全员终身有偿保障,由人大主管保障工作,保障基金作为社会发展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这一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保障公民生活,提高公民素质,增加资本投入,促进充分就业,增创社会财富,完善社会服务。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有力举措,对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  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
文章编号:1008-6684(2004)02-10-03
修稿时间:200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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