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政公共服务企业是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最重要的主体,其运营绩效不仅会影响政府信用,更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基于自然垄断视角与成本函数理论,以2010~2020年A股市政公共服务行业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尝试通过构建可竞争性指标,实证检验可竞争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市政公共服务行业的可竞争性得到较大提升,这对企业效率(TFP)和产出产生了显著的正面影响,但对价格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应积极出台政策提高行业可竞争性,并持续监测行业可竞争性的变化,适时有序放松市政公共服务行业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可竞争性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作用。同时,健全市政公共服务产品定价机制,严格控制公共产品服务价格过快上涨,推动我国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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