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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引用本文:竺士连.西藏自治区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90(5).
作者姓名:竺士连
摘    要:为了更好地开发非金属再生资源,向废纸、废塑料、废橡胶、杂骨等要效益,扩大回收范围,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多元化经营,发挥多种服务功能,把西藏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经西藏自治区计经委批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西藏自治区金属回收公司从10月1日起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原公司一切公章即日起作废。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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