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告登记的历史溯源及比较研究——兼论该制度与我国现有法律背景的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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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慧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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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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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预告登记制度的历史溯源及涵义预告登记制度发端于早期普鲁士法所规定的异议登记,后来为德国、瑞士、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所继受,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即使在英国和加拿大这一类的英美法系国家,尽管适用范围不完全相同,但也有相似的一类制度称为Registra-tionofCaution。设立预告登记制度的原因在于,在不动产物权转让的过程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房地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有相当长的时间间隔。在采登记要件主义的国家,虽然在债权行为成立后,不动产物权人有未来移转所有权或他物权的义务,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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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 预告登记制度 中国 债权 房地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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