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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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传彪.浅析新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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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传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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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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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会计准则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做出的改进
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比较,存在以下几点突破:一是有利于抑制关联交易通过暗箱操作粉饰企业业绩。新准则一方面加大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新准则要求企业必须披露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重大交易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及其比例;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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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会计报表 新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 母公司理论 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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