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权益会计处理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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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荷青.矿区权益会计处理之我见[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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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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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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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级重点课题:“微观自然资源会计研究”之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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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矿区权益的初始确认
准则规定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
1.申请取得。成本为申请取得时发生的相关支出,如探矿区使用费、采矿区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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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区使用费 权益 会计处理 资本化金额 海域使用权 支出 中介费 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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