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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诉前协调制度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引用本文:耿树生.推行诉前协调制度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6):47-48.
作者姓名:耿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工商局
摘    要:今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工商局主动应对行政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控减行政争议为目标,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举措,与司法部门联合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了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实现了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 键 词:行政争议  协调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极化  行政执法  行政相对人  司法部门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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