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所谓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除强制性信息披露的信息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有关公司财务和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与之相对应的是强制性信息披露,是由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一直是会计界的热点话题。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及建议。其中较多的是从会计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上来提出解决方案的,即增加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等。笔者从上市公司自身的股权结构来分析对其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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