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条款”项下全额收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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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率慧.“软条款”项下全额收汇案[J].中国外汇,2013(8):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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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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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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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口开证人员应认真审核和把握信用证条款的严谨性﹑完整性及合理性,尤其是对某些"软条款",更应慎之又慎。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A作为第二受益人于2009年7月28日向B银行提交了两套总金额为USD134,700.80的出口信用证项下单据,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60天。两套正本提单的装运日均为7月14日,由DEUTSCHE BANKSPA,ROMA(德意志银行罗马分行)开证,经由INT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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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证行 信用证项 第二受益人 软条款 开证申请人 信用证条款 指定银行 单据 有效期 卸货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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