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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期限骗后逃跑
摘    要:<正> 我叫陈东生,家住湘潭县。1995年10月,我在一家影响较大的电视报上看到"手套加工承揽广告"后,认为这是一条脱贫致富的好路子,便于10月27日赶到长沙,与某针纺机械营业部签订了1份"手套加工承揽合同"。内容是:该部免费给我提供手套加工机1台,我即付该部押金2000元。所加工的手套全部由该部收购,每副加工费0.5元。期限1年,到期手套加工机送回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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