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职工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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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工股份制是法国股份制企业众多形式中的主要一种,即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一定的股份,在企业中具有雇员和股东双重身份,既可分享企业的利润,也要分担企业的风险。在实行职工股份制以前,法国的大部分企业也和我国企业一样,都得给企业职工发奖金,即作为对工资补充,也作为一种奖励。后来,由于分享的人越来越多,而且税务检查越来越严格,发“红包”的做法逐步转化成制度化的“第13个月或第14个月的工资”。这种状况,不但弱化了企业经济激励机能,而且也弱化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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