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东南府、县治城市人口数量研究——以京师、福建和江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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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树基.洪武时期东南府、县治城市人口数量研究——以京师、福建和江西为例[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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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树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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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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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假定明代初年至明代中期城坊、乡里的增加或归并速度是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明代中期的坊里资料,就可以推算出明代初年的府、县治城市人口。本文的研究表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东南地区人口密集区的府治城市大约有1—2万人口,普通县治人口大约为4000人,少数大县县治城市的人口接近普通府城,可能达到9000人。人口稀疏区的府、县治城市人口较少。从总体上看,普通府、县治城市人口的多少与当地总人口的多少成正比,但却不与区域人口的总量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明代初年东南地区为数众多的普通府、县治城市体现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基本特征: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和少部分非农人口构成社会稳定的基本框架。普通府、县治城市是区域的政治中心,故各类城市人口数量的差别并不明显;普通府、县治城市又是区域的经济中心,因此,各地区城市人口比例的高低可以大致反映各区域商业发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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