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为切实发挥海岸带专项规划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辅助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省级海岸带规划”)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省级海岸带规划是对全国海岸带规划的落实,是对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补充与细化,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以及规划分区基础上,统筹安排海岸带保护与开发活动,有效传导到下位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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