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税费征收方式 扭转矿产资源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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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天.调整税费征收方式 扭转矿产资源浪费[J].新远见,2009(2):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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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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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是资源税,是按应税产品的产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第二是资源补偿费,是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第三是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使用费,按采矿区或勘探区块面积逐年缴纳。另外还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研究者普遍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矿产资源浪费严重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等过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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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炭资源税 征收方式 资源浪费 资源补偿费 矿产品销售收入 矿产资源 采矿权使用费 有偿使用制度 回采率 勘探区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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