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体制改革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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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顺.外汇体制改革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J].计划与市场,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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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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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取消外汇分成,刺激了民族地区出口创汇积极性。 长期以来,国家对贸易创汇实行额度计划分成管理,1992年以前,分成比例为上缴中央75%;地方政府留成12.5%;创汇企业留成12.5%。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多,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的创汇积极性,国家调整了分成比例,使之向有利于创汇企业的方向发展,即上交中央50%,其中有偿上交30%,无偿上交20%;地方政府留成10%,创汇企业留成40%。这种新的分成比例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企业的创汇积极性,使企业通过扩大外汇留成弥补贸易出口的政策性、业务性亏损。但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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