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续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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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建辉.《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续论[J].理论观察,2014(9):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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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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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天津30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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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侵权行为犯罪化研究》(编号:TJFX13-016)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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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一文首倡因果关系的逻辑分析学说,该文首次将刑法因果关系上升到逻辑的高度,并"科学"讨论了因果关系进程中的介入因素。继续的深入研究发现,因果关系存在于犯罪的所有形态中。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存在且只存在充分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因果关系。在非直接故意的结果犯中,犯罪的认定不是听天由命,而是具有唯物决定性。在监督犯罪的场合,应当坚持责任自负的原则,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分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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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因果关系 逻辑分析学说 结果犯悖论 唯物决定论 责任自负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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