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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续论
引用本文:温建辉.《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续论[J].理论观察,2014(9):100-101.
作者姓名:温建辉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天津300222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侵权行为犯罪化研究》(编号:TJFX13-016)的成果.
摘    要:《刑法因果关系新思考》一文首倡因果关系的逻辑分析学说,该文首次将刑法因果关系上升到逻辑的高度,并"科学"讨论了因果关系进程中的介入因素。继续的深入研究发现,因果关系存在于犯罪的所有形态中。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存在且只存在充分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因果关系。在非直接故意的结果犯中,犯罪的认定不是听天由命,而是具有唯物决定性。在监督犯罪的场合,应当坚持责任自负的原则,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分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关 键 词:因果关系  逻辑分析学说  结果犯悖论  唯物决定论  责任自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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