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债务法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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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幸强,沈明斌,等.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债务法的选择[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4(4):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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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幸强 沈明斌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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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四川成都61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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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损益表债务法与国际上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比较,二者理论基础相同,均符合权责发行制原则,但核算递延税款的出发点不同,对收益的理解不同,确定报表项目的顺序相反,所披露信息不同,结合本国的实际,我国应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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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会计 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损益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法 永久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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