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处置抵押品的会计处理 |
| |
作者姓名: | 苏喜兰 |
| |
作者单位: | 郑州航院 |
| |
摘 要: | 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出台后,贷款损失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发生了新变化,并且,财政部颁布了《金融机构接受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财金犤2002犦1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度》和《通知》的规定直接影响到处置贷款抵押品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拟对此问题谈一些看法。一、净收入高于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时,其差额的处理按照《通知》规定,金融机构在接收抵债资产时,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大于贷款本金和表内应收利息的差额部分,在未实际收到现金时,暂不计为表内利息收入,而作表外应收…
|
关 键 词: | 金融企业 会计处理 抵押品处理 净收入 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