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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企业家”诈了4个亿
作者姓名:秦颂  爱明  一平
摘    要:2004年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全国优秀企业家”林明学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4亿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这起历时五年,“案卷材料装了一车”的特大经济案终于尘埃落定。曾经风云一时的林明学被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信用证诈骗、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关 键 词:企业家 城市信用社 广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林明学 威格集团 金融诈骗案 信用证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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