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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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裕良,王少青,汪志军.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宁波通讯,2012(21):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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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裕良 王少青 汪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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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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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两年来,部分规模较大的国资企业均设置了专门(或合署办公)的法律事务机构,部分企业设立了专职法律事务岗位;部分企业配备了企业法律顾问,部分企业外聘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18家企业中设置专职(或合署办公)法律事务机构的有7家,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有14家,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共计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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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法律顾问 风险防范工作 法律事务机构 属国 合署办公 国资企业 企业设立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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