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资企业和外交银行外债管理模式思考 |
| |
作者姓名: | 宋建荣 曹桂元 柯新华 |
| |
作者单位: |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 |
| |
摘 要: | 目前,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模式的期限划分是无效的。中长期外债发生额是流量,短期外债余额是存量。如果借款人短款长用,实际构成中长期借款,如果借款人借用中长期外债,合同订有分期还款或提前还款,实际上转化为短期外债。同时,注册资本是法律概念,投资总额是一个经济概念,两个概念虽有联系,但不能等同。除非特定项目,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挂钩,投资总额变动应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实践证明,应用投资总额管理外债留有缺口,执行难度很大。
|
关 键 词: | 外资企业 外资银行 外债管理模式 中国 外汇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