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农村信用社自1983年以来经过近十年的改革,虽然恢复了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但由于种种原因,信用社的改革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一是个别地区又出现了对信用社主任实行任命制的现象。二是目前信用社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法人,处在负盈不负亏、亏损就挂帐的状况。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①信用社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难以落实;②农业银行如何加强和改善对信用社的领导和管理,如何理顺行、社关系还存在不少问题;③由于产权关系模糊,对信用社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也难以建立和完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实行股份制改造,才是信用社改革的方向和出路。其理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