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适度经营规模是理想与现实结合的产物,是多方妥协、多方权衡的结果。粮食作物适度经营规模的确定应考虑务农收入和土地生产效率两个方面,适度规模一般在100-400亩之间。我国每个农户持有的耕地过少且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加之农户严重分化,致使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交易成本极高;同时,土地只能原址利用造成的垄断以及农户间的相互熟识与攀比,使出租方索要的地租向最高标准看齐,致使租地者的边际地租曲线随规模扩大而迅速提高,规模经营带来的好处大多被地租上涨所抵消。这两个成本困境使得直接从农户手里租地实现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非常困难。政府必须采取差别化政策,对种粮家庭农场给予支持,同时借助中介机构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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