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间,由于结算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异,造成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具体有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前两种情况属于企业已登记入账银行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简称第Ⅰ类情况);后两种情况属于企业尚未登记入账而银行已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简称第Ⅱ类情况)。对第Ⅰ类情况,由于企业已经登记入账,因此在表内已经进行了反映,并体现在报表附注货币资金项目的明细银行存款项目中。在会计实务中,无论在表内和表外,都没有对第Ⅱ类情况进行适当反映;本文主要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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