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封、变卖封存的假劣产品该罚几次 |
| |
引用本文: | 王祖谟.拆封、变卖封存的假劣产品该罚几次[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8):24-24. |
| |
作者姓名: | 王祖谟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南通市海安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摘 要: | 某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时,发现行为人将该局就地封存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转移及变卖。该市局案审讨论时,认为: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款,转移变卖又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中的另外条款,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违法行为,不属于“一事两罚”的原则应分别立案
|
关 键 词: | 假冒伪劣产品 产品质量法 行政处罚 拆封 变卖封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