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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等6部门联合公告:禁产禁销莱克多巴胺
摘    要: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发布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自12月5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介绍说,莱克多巴胺属于"瘦肉精"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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