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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考量处罚规则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华晨泓.从法理考量处罚规则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J].监督与选择,2008(11):52-53.
作者姓名:华晨泓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摘    要: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往往将一个违法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条文的法条竞合简单案件的法律适用三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与复杂案件适用处罚的三原则相混淆,造成对有关案件作出处罚决定时的适用法律或作出处罚决定不准确。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处罚  法理  行政执法机关  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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