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只贷不存为哪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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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民强.广元:只贷不存为哪般?[J].四川经济研究,2006(2):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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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民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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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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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四省确定为实施小额信贷的试点地区,“只贷不存”这一新鲜概念第一次跃入公众视野。央行规定了小额信贷的基本框架:一是“只贷不存”;二是借贷双方自定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定基准利率的四倍;三是服务“三农”的方向;哪是不能跨区经营。作为“只贷不存”的试验田,山西平遥、四川广元、贵州江口和陕西已经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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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元 中国人民银行 服务“三农” 小额信贷 基准利率 试点地区 跨区经营 试验田 陕西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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