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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 (经委 ) ,有关地方老旧汽车更新办公室、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 0 0 1]78号 )转发你们 ,请认真落实国家给予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优惠政策 ,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 公 厅2 0 0 1年 5月 14日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 0 0 1 ] 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

关 键 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税收政策  进项税  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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