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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回购请求权
作者姓名:饶磊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00
摘    要: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关 键 词: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股东  回购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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