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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人因疏忽未及时还贷,银行能否解除合同
引用本文:陈天.按揭人因疏忽未及时还贷,银行能否解除合同[J].西部论丛,2008(1):72-73.
作者姓名:陈天
摘    要:【案件经过】 李小利为购置商品房,向丰原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查李小利提交的材料后,同意放贷。2005年6月,李小利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等,李小利依约向银行借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并承诺将其所购买的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的商品房向银行设定抵押,抵押权在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之后生效。在银行与李小利签订的借款合同中,

关 键 词:银行借款  按揭贷款  解除合同  还贷  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开发商  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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