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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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元,熊彬.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J].特区经济,2004(12):196-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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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元 熊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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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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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商人破产主义逐渐被一般破产主义取代是破产立法的发展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的国家纷纷改用一般破产主义,因为一般破产主义更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要求。而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无疑是另类的,实行的是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业法人,民事诉讼法第19章也只扩大到企业法人。对于不是企业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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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般破产主义 商人破产主义 企业法人 个人破产制度 破产立法 民事诉讼法 国家 中国 个体工商户 国有企业 |
On establish China's personal bankruptcy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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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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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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