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野下协商民主概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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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巧平,黄一军.宪政视野下协商民主概念分析[J].理论观察,2009(4):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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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巧平 黄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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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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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7年司法部国家与法学理论研究立项课题《中国宪政话语下的协商民主研究》的阶段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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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政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公共权力,其目的是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民主是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也是宪政的追求目标。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被认为是对自由民主理论和批判理论修正的一种民主形态。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其概念核心是公共协商,强调通过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达到保证公共理性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其完美性被认为是一种鸟托邦的政治理想。协商民主有良好的宪政基础,但是在我国的宪政实践中不能很好的运行,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的界定协商民主的概念。我们从宪政的角度来探讨协商民主的概念,以及通过对协商民主概念的界定、制度价值分析以及运行现状反思,以期构建在宪政轨道上的协商民主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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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政 协商民主 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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