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商业贿赂下的政府采购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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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大庆,雨晨.试论反商业贿赂下的政府采购监管[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6(1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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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大庆 雨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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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石家庄铁道学院人文分院法律系 [2]河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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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广泛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中央与地方反商业贿赂政策相继出台,这对于加深人们对商业贿赂概念的理解。做好反商业贿赂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反商业贿赂的初衷是打击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不公正行为,表达了民众要求公平交易的强烈诉求。2006年年初.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反商业贿赂的六大重点领域,政府采购赫然在列。我国政府采购当前的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建设、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等系统与对应的招标行业。由于政府采购是在为政府机关确定签约供应商,该领域一旦操作不规范,监督,管理与执行各环节就有可能被分别击破,成为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因此,如何完善对政府采购的监管从而尽可能杜绝该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且颇有实践意义的问题。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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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贿赂 政府采购 采购监管 市场交易行为 中央与地方 公平交易 廉政工作 招标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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