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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作者姓名:赵晓菊,  代恩全,  陈可庆
作者单位:[1]山东省平度市农业局; [2]沂南县岸堤镇经管统计站
摘    要:合作社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合作社存货发出的价格计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之中任选一种,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关 键 词:存货成本  农民合作社  受托代购商品  个别计价法  先进先出法  委托代销商品  委托加工  财务会计制度  加权平均法  存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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