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两次法律思想转变的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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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童兰兰.西汉两次法律思想转变的原因分析[J].经济视角,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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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兰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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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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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汉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西汉初年到汉武帝亲政之前的近70年间,黄老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辅之以儒、法,为政之道讲求与民休息、务在宽厚、刑罚大省;第二阶段,从汉武帝起,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强化中央集权,法律指导思想转变为以儒为主,礼法并用.此后这一法律思想得到沿用,并巩固、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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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黄老思想 新儒家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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