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登记瑕疵问题的立法构思——以域外主要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处理模式对比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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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玉.我国婚姻登记瑕疵问题的立法构思——以域外主要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处理模式对比为视角[J].福建质量管理,20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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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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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 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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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登记瑕疵婚姻问题,我国立法态度和法律条文均存在不明晰之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仍不能使之圆满.笔者立足对域外主要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的梳理,以期通过对比的方式,分析登记瑕疵婚姻有效制亦或无效制的优劣,探讨我国登记瑕疵婚姻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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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登记瑕疵婚姻 域外对比 有效 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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