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意义的宪法产生社会基础——以中西方比较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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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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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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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西方独特文化中的产物,它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过程中产生的。而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则是东学西渐的结果。宪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产生必然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即支持宪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所形成的综合结构。通过对西方和中国宪法的社会基础进行比较分析,试图阐明近代宪法为何最先产生于西方,探析近代宪法在中国产生的缘由,对准确把握宪法的历史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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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近代宪法 宪法的社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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