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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省兵米及其折价北大核心CSSCISSCI
引用本文:毛亦可.清代广东省兵米及其折价北大核心CSSCISSCI[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2):41-52.
作者姓名:毛亦可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摘    要:兵米是清代田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存留支放各省兵粮。广东省的兵米分为屯米、民米两部分,民米中的绝大部分是清初由条鞭银改征本色而来的改征米。雍正年间以后,广东省绝大多数州县都以折色形式征收兵米,并且折价不断上涨。支放兵粮时则以较低价格折色支放,或者由州县官按市场价采买本色米粮再行支放,收放价格间的差额成为地方政府的额外财政收入来源。虽然雍正以后朝廷历次下令整顿兵米折价浮收的问题,但直到同治五、六两年,广东巡抚蒋益澧才真正题定各州县民米折价,而此时广东省兵米折价数额已高至与地丁银定额相当,且大致为地丁银实际征收额的一半。

关 键 词:广东  兵米  本色  折色  地方财政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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