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东省兵米及其折价北大核心CSSCI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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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亦可.清代广东省兵米及其折价北大核心CSSCISSCI[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2):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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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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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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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兵米是清代田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存留支放各省兵粮。广东省的兵米分为屯米、民米两部分,民米中的绝大部分是清初由条鞭银改征本色而来的改征米。雍正年间以后,广东省绝大多数州县都以折色形式征收兵米,并且折价不断上涨。支放兵粮时则以较低价格折色支放,或者由州县官按市场价采买本色米粮再行支放,收放价格间的差额成为地方政府的额外财政收入来源。虽然雍正以后朝廷历次下令整顿兵米折价浮收的问题,但直到同治五、六两年,广东巡抚蒋益澧才真正题定各州县民米折价,而此时广东省兵米折价数额已高至与地丁银定额相当,且大致为地丁银实际征收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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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 兵米 本色 折色 地方财政 清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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