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以政府预算约束恒等式为工具,结合我国地方政府收支决算总表的具体特征,对地方债规模的估计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应该区分地方政府的决算总债务和决算净债务。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浙江、河南和新疆为例,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历年的地方债规模进行了估计。结果发现,浙江、河南和新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但发展周期十分一致,都经历了1994-1998年的增速快速回落期、1998-2007年的平稳增长期、2007-2008年的增速快速上升期和2009年以后更高水平的平稳增长期四个发展阶段。进一步,本文对浙豫疆三省区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浙江、河南和新疆的地方政府债务均表现出一定的可持续性,但浙江在控制地方债的增长方面压力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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