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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投资公司立法的战略选择
引用本文:张东生,刘健钧.我国创业投资公司立法的战略选择[J].宏观经济管理,2002(7):34-38.
作者姓名:张东生  刘健钧
作者单位:国家计委经济政策协调司
摘    要:近年来,我国创业投资事业发展迅速.据北京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创业投资企业协会和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等机构的联合调查,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近200家(不含各类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公司),资本规模近400亿元.但由于缺乏有关创业投资公司的特别法律与法规,导致按一般公司法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普遍面临缺乏充分的法律保护等问题.鉴于现行的《公司法》主要只适用于调整加工贸易类公司,而创业投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公司有其自身特殊的法律要求,因此,在遵循现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下,适应创业投资公司的特殊法律要求,制订《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特别行政法规或规章,已成为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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